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办-企业已注销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时,商标处理有两种情况
公司注销时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司注销前,商标没有转让出来,但是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的归属;二是清算报告中没有决定商标的归属就已经注销了公司,那么可以由原公司全体股东就可以按照公司注销时遗漏财产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已注销公司商标转让流程:
1、由商标所有权人与转让人就转让事项达成合意并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
2、当事人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3、商标局进行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准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公司注销后办理商标转让方式和所需材料:
公司注销后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在清算报告中有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需要 :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含清算报告)
在清算报告中没有涉及商标权归属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需要: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原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协议、原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注意:公司注销之后一年以内商标没有移转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注销该商标。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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