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
侵犯商标权,主要根据四个方面认定,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
1、是否有违法行为存在;
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是否有损害事实发生;
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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