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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商标被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复审请求的程序。
进行驳回商标复审,提交复审请求的申请人,需要明确商标被驳回原因,有针对性的将国家商标局发放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中的驳回理由进行梳理,一一进行复审答辩。
驳回商标复审是有商标注册需求的企业或者个人获得目标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方式途径。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很多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难免不会遇到被驳回的情况。
商标被驳回的情况有: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冲突,即商标名称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再或者是商标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或者词汇等。
鉴于以上情况。驳回商标复审也是要针对商标驳回原因具体来分析应对的。
如果是由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标志或者词汇,这类驳回商标复审能成功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核的可能性不大,需要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修正后重新进行申请注册。
当然驳回商标复审本身就是商标证据的辩论过程,除非是被驳回的申请注册商标明确规范了商标法规的具体规定,否则都是有复审答辩的机会,甚至成功完成商标注册的。
遇到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复审申请,进行驳回商标复审。
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比如千慧知识产权),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
根据行业经验来说,只要进行驳回商标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进行驳回商标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为: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可以由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将资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商标复审。